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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、总部型机构进入上海黄金市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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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、总部型机构进入上海黄金市场
  来源: 中国黄金网

  8月13日,上海市政府发布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其中,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、总部型机构进入上海黄金市场,开展黄金业务,支持其发展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将对我国黄金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 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黄金生产国和消费国,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国际版、“上海金”人民币集中定价业务的推出等,增加了我国黄金市场的国际影响力。《若干意见》这一规定是推动我国金融市场、黄金市场建设重要布局的一项有利措施。平安银行贵金属金融事业部副总裁李涛认为,这将会吸引更多的与黄金相关的多元的跨国企业进入中国,使我国黄金市场主体更加丰富;同时上金所可能会有后续的配套措施出台。

  山东黄金集团交易中心首席分析师姬明认为,这些机构不仅可以参与黄金市场,而且可以参与外汇市场、债券市场等,从而有利于金融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。招金投资高级经理祁青卿认为,这将会吸引国际投资者及资本流入,完善黄金市场投资者结构,扩大内盘黄金影响力。

  深圳市华茂黄金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宋蒋圳认为,一方面有利于活跃我国的黄金市场,除了有利于提升交易量外,还将有利于学习境外黄金市场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模式;另一方面,国际大型机构进入上海黄金市场,也能让全球市场了解和认识中国黄金市场的优势,扩大人民币黄金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。

  为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发展,上海市进一步优化总部认定标准。一是将地区总部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2亿美元,将总部型机构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1亿美元,二是取消实缴注册资本和管理企业数量要求,三是取消总部须为独资企业的限制。

  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大总部功能配套保障力度。在总部功能的配套方面,增加鼓励发展国际教育和涉外医疗的政策措施,便利总部高管人员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进出境,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服务力度,打造有利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,做好地区总部的安商、留商、富商、稳商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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